蘭溪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擴建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18-10-19 15:45

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據《蘭溪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擴建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本項目(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驗收監測期間,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蘭溪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擴建工程項目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監測期間均能滿足監測負荷要求,其有組織廢氣監測、無組織廢氣監測、廢水監測、噪聲監測及污染物排放總量均符合相關排放标準和總量控制要求。該項目在實施過程及試運行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較好的落實了環評報告書和金華市環保局批複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基本具備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衆監督,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對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資料進行公示。公告有效時間為20個工作日,公衆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在公告有效期内,來電、來函或直接與建設單位進行面對面詢問等方式,提出對本項目的意見或建議,也可将意見反饋到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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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生活垃圾焚燒二期擴建項目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蘭溪生活垃圾焚燒項目驗收意見(廢水、廢氣)

蘭溪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擴建工程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公示稿)


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8-10-19